问题 | 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如果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无效劳动合同所引起的赔偿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不是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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