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2014年5月4日,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发〔2014〕100号印发《关于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的意见》。该《意见》分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工作重点、保障措施4部分。工作重点是:完善制度;突出重点;畅通渠道;增强时效。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现就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提出意见。 法律依据: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的意见》 (三)公开内容。 1.建设计划。省(区、市)、市(地、州、盟)、县(市、区)、乡(镇)、村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按层级公开。 2.补助政策。公开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补助政策,包括县、乡、村道及危桥改造、安保工程等的补助标准和资金。 3.招投标。符合招标条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公开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招标方式、标段划分、评标方法、中标结果、监督机构等。 4.施工管理。公开工程概况、施工许可(以年度计划替代施工许可的小型项目除外)、参建单位(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等)、岗位职责、质量安全控制、进度计划、主要原材料等信息。 5.质量监管。公开质量管理单位或监督机构、主要职责、质监负责人、联系方式、检查内容及方法、检查结果等。聘请村民监督员的,相关信息也同时公开。 6.资金使用。公开建设资金筹措、资金来源、资金到位、拨付情况等。 7.工程验收。公开工程验收方式、评定结果、竣(交)工验收鉴定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