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条款还有效吗 |
释义 | 实践中,大量存在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如果实际存在用工关系的话,劳动者需要提供以下几个证据来证明: (1)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 (4)收入证明。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表。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 (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8)部门投诉的记录 (9)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10)录音。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我们办理的一些案子,就利用这种证据达到了胜诉的目的。 一、拖欠工资投诉具备什么条件 劳动者去劳动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需要携带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起诉老板拖欠工资需要什么证据 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能证明拖欠工资的证据。具体包括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或有公司负责人的录音录像等,如果能设法取得单位直接出具的结欠工资证明则最好。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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