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名下的财产离婚时能否分割 |
释义 | 根据及民法的相关规定,房产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一般原则以登记为准,但并非登记人就是绝对的权利人,如果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是权利所有人,可以要求更正和确权。 也就是说,虽然房产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但这并不能完全证明房屋的真实产权人即为该名子女,而应考量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离婚时,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能否分割,首先要确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子女的财产。 对于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权属问题,目前主要存在两种观点: 1、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属于子女一人,父母将不动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是赠与; 2、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实际控制人为父母,该房产的真正权利人为父母。 离婚时能否分割未成年子女之财产 1、如果孩子有个人财产的(包括成年子女、未成年人子女),父母离婚时,应当先将孩子的个人财产分割出来,然后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实则是家庭财产分割。父母无权分割孩子的财产。 2、如果家庭财产中没有孩子个人的财产,家庭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夫妻双方分割,孩子无权参与。 3、父母协商留给孩子的财产,属于财产赠与,不属于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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