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权质押是将股权作为质押标的设立的质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质权实现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经股东同意对外出质的股份,质权实现时,其他股东同等条件下对该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 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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