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满一年以上不满10年的病假超过2个月的不享受年假,满10年不满20年的病假超过3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年假,20年以上的病假超过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年假,事假累计超过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年假,职工享受寒暑假,其休息天数多于年休假的不享受年休假。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建议您跟单位沟通协调,协调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