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过世可以领什么费用 |
释义 | 一、在职人员死亡后可以领哪些钱 1、在职人员死亡,属于工伤的,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在职人员死亡后养老保险可以退吗 在职职工死亡,养老保险不可退,但可以继承养老保险中个人账户的基金部分。 职工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继承。还需办理如下相关手续: 1、出具所在单位证明,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 2、提供“死亡证明”(由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 3、提供收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收款人必须是死者法定继承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提供收款人银行户头和帐号(农行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 该内容由 路成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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