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谁 |
释义 | 法定继承第一继承人:1、配偶。2、父母。3、子女。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6、代位继承人。7、胎儿。 法定继承第二继承人:1、兄弟姐妹。2、祖父母、外祖父母。 那么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吗?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可以成为代位继承的继承人,从而以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一同参与继承。综上所述您清楚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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