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后果有: 1、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2、发包人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应当按照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收缴当事人取得的非法所得,在承包人非法分包、非法分包建设项目或者不合格的实际施工人以合格的建设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合同,导致建设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取得的非法所得; 4、在施工过程中取得资质的,按有效合同处理。超过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超过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