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赠予手续的办理是: 1、赠予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领取赠予公证书; 2、申请人到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3、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 4、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5、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