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
释义 |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的时限,但是,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具体如下: 1、开庭后多久判决,法律没有规定; 2、如果是按简易程序审理,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判决; 3、如果按普通程序审理,立案后六个月以内判决。 庭审后可以补充证据吗 庭审后不可以补充证据。如果需要补充证据,只能提起上诉。法院明确了举证期限的,应该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在庭审阶段提出证据的,说明理由后,理由成立的,法院可采纳证据并予以质证。庭审的条件如下: 1、起诉状送达给被告后且答辩期已过; 2、双方当事人的出庭通知已经送达给了原、被告双方,且在送达回证上有签字,如果一方缺席也可以按期审判; 3、审判人员手中的案件按顺序安排了审理此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一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日。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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