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的基本要求 |
释义 | 1、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2、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语言。 一、证人作证能力 证人作证能力,是指向司法机关提供证言的证人必须具备的能力。包括:(1)对案件事实和情节的感知能力。(2)证人对案件事实和情节的记忆能力。(3)证人对案件事实和情节的陈述能力。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二、证人都是如何作证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1、按通知的要求出庭的义务。2、如实作证并回答质询的义务,如实作证包括两方面内容:1、证人必须如实提供证言。2、不得隐匿事实。3、有保守国家机密的义务。 三、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流程 1、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2、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语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七条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