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行政诉讼中,异议是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不满意提出的抗诉行为。当事人申请异议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裁判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提起补正、补充材料或者变更请求的,应当缴纳追加的诉讼费用; 3.异议申请书、原判决书、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书、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 以上是异议申请的基本要求和材料准备,当事人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提供相关证据,并按照规定提交申请书和费用。如未能符合法定要求,可能会导致异议申请无效或被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