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庭审程序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庭审程序是什么 1、刑事案件庭审程序是: (1)开庭。审判长应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等; (2)法庭调查。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控辩双方通过各自举证、发表意见来揭露案件真实情况的过程; (3)法庭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有、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辨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能剥夺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 (5)评议和宣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如下: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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