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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
释义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30以上且使用超过一年。筹备小组需向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提交业主名单等材料,并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应在30日内制定《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内公布,组织业主推荐候选人。
    法律分析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拓展延伸
    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自行组成的组织,其权力和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业主委员会有权制定和修订业主公约,规定业主的权益和义务,维护小区的管理秩序。其次,业主委员会有权监督物业公司的运营,包括物业费的使用情况、公共设施的维护等。此外,业主委员会还有权参与小区的规划和建设,提出改善建议,确保小区环境的良好。同时,业主委员会还应积极协调邻里关系,组织社区活动,增进业主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总之,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责旨在维护业主的权益,促进小区的和谐发展。
    结语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包括物业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要求,并经过筹备小组的工作和街道办事处的批准。筹备小组负责收集全体业主名单等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制定相关文件并公布,征求业主意见。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责包括制定公约、监督物业公司运营、参与规划建设、促进邻里关系等,旨在维护业主权益和小区的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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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4: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