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筹建业主大会,有没有规定小区必须入住50%以上? |
释义 |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入住率达50%以上或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且入住率超30%或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建设单位书面报告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申请设立业主大会。街道派工作人员组建筹备小组,邀请建设单位和房地产主管部门代表参加。法律依据: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履行职责并受监督。业主大会和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不得涉及无关事项。 法律分析 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业委会成立程序:1、小区具备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后30日内,小区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设立业主大会。2、申请交到街道或社区后,由街道派工作人员担任筹备组的组长,组建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筹备小组,筹备小组除了由街道或乡镇的工作人员担任组长以外,还邀请建设单位派代表,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派代表参加。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第四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拓展延伸 小区入住比例规定对业主大会的影响如何? 小区入住比例规定对业主大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该规定可以确保小区的居住环境和居民的权益得到保障。当入住比例达到一定比例时,小区的设施和服务能够更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社区的管理也更加有效。其次,入住比例规定还可以影响小区的社区氛围和居民之间的互动。当入住比例过低时,社区可能显得冷清,缺乏邻里互助和社交活动;而当入住比例过高时,可能导致社区拥挤和资源分配不均。因此,小区入住比例规定对业主大会的决策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以实现小区的良好运营和居民的满意度。 结语 根据以上条件,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是:当小区具备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后30日内,建设单位应书面报告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设立业主大会。申请交到街道或社区后,由街道派工作人员担任筹备组的组长,组建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筹备小组。法律依据是《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四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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