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再产生的债务具体是否与另一方无关 |
释义 | 离婚后一方产生的债务与另一方无关,需要夫妻共同偿还的债务只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离婚后由于一方个人产生的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责任,应当由债务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后再产生的债务是否与另一方无关 是的。离婚后再产生的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由债务人个人偿还。因为办理离婚后双方的夫妻关系就已经解除了,不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债务也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离婚后再产生的债务与另一方无关。问:民法典的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哪些?答:《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债权债务终止后的义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后购买的房地产规定属于一方,与另一方无关。再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夫妻两人共同出资的,无论出资比例,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有。但如果夫妻约定房子属于一方所有,那就按照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后是否需要承担另一方的债务 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离婚债务另一方不进行承担。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而只是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如果在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用于改善夫妻共同生活条件、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事宜上,夫妻离婚时应共同承担债务。问:夫妻共同债务中不包括哪些债?答:1.双方约定的个人债务。2.一方未同意,另一方擅自决定,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亲人朋友所负债务的。3.一方未同意,另一方擅自决定。独自筹款,用于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个人承担的债务。 离婚后是否承担另一方债务 夫妻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情况下为平均分配,个人债务不分配,由个人承担。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怀孕后期过不下去,离婚后孩子是否与男方无关 怀孕离婚孩子一般归女方的说法正确。因为怀孕期间离婚的,离婚后孩子出生尚处于哺乳期,哺乳期的孩子一般是归母亲抚养。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母亲患有严重疾病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虐待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等情形出现的,父亲可直接抚养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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