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在和解协议中已经对纠纷做出了明确的约定和解决措施,且未将争议提交到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那么就无需再次进行仲裁。但如果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出现新的纠纷或协议内的某些条款无法履行,仍有必要进行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解决合同争议。除法律规定或者约定仲裁为唯一解决方式的情形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合同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当事人仍未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当事人要求履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已经就履行给予了和解等法律效果的纠纷解决措施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