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有没有法律依据 |
释义 | 结婚证需要户口簿、身份证、签字声明。男女双方需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完成登记后即确立婚姻关系,未登记需补办。登记后可约定女方成为男方家庭成员,男方成为女方家庭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 法律分析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无配偶的签字声明。同时,双方需确保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男女双方需前往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后,即确立婚姻关系。若未办理结婚登记,则需补办登记。根据第一千零五十条规定,登记结婚后,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具体以男女双方的约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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