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提取公积金 |
释义 | 1、全款买房全款买房即一次性付款购房。购房后一年内提供材料,可提取公积金,但公积金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 2、商业贷款买房商业贷款买房,每年可提取一次直到贷款还清为止,提取的金额同样不能超过贷款的当年还款额。这种月冲方式提取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一次。 3、公积金贷款。 4、大病提取公积金。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的,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国家规定的9类重大疾病,如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主动脉手术等。提取额度:根据医院提供的费用清单,扣除单位报销、保险报销范围后,可提取不超过个人负担的金额。 5、生活困难,低保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的提取金额以10元位单位,提取金额不能超过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 6、销户提取公积金销户时,可提取全部公积金。以下情况可以销户:离休、退休;户口迁出本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职期间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死亡;离职提取公积金。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可以提取公积金。辞职后没有找到新工作,才可以提取公积金。通过这种方式提取公积金,两年内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取,短期内还不能用公积金买房。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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