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一审审理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如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审理期限。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审理期限,但根据司法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规则,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