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卡时需要带哪些材料呢?厦门梧村街道为您解答 |
释义 | 怀孕建卡要求准妈妈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初育证明、化验单、B超等,分为小卡和大卡。小卡需在居委会登记,大卡需到社保局办理,每次产检需填写相关资料,产后3个月可报销。 法律分析 怀孕建卡通常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单位开具的初婚初育证明或者一胎证,还应该携带医院化验的HCG化验单,能够证明怀孕的化验单,以及胎儿的B超、彩超化验单等,以及血尿常规检查报告单、心电图等。怀孕建卡分小卡和大卡。小卡是到居委会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大卡需要到社保局进行办理,通常到社保局除了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一胎证以外,还要携带B超,社保局会开具相关的证明材料,需要每次产检时定期填写,待到产妇产后3个月可以带相关资料到社保局进行报销。 拓展延伸 建卡所需材料清单及厦门梧村街道提供的办理指南 建卡时需要带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格、近期照片等。此外,根据个人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婚姻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厦门梧村街道作为办理单位,提供了详细的办理指南。在办理过程中,应前往梧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交完整的材料,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进行相关步骤的办理。办理时需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疑问可咨询梧村街道相关部门或拨打联系电话。办理完成后,耐心等待审批结果,如有需要,可向梧村街道咨询办理进度。 结语 怀孕建卡需携带多项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初婚初育证明、化验单、B超等。小卡需居委会登记,大卡需社保局办理,产后可报销。建卡时还需提供照片、申请表等。厦门梧村街道提供详细指南,提交真实完整材料并耐心等待审批结果。如需帮助,可咨询相关部门或拨打联系电话,了解办理进度。 法律依据 《生育保险办法》 第六条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具体缴费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测算后提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后实施。超过工资总额0.5%的,应当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七条生育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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