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员工在入职后一个月以内,用人单位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三十天内用人单位未能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视为违法,将由社会保险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若未能整改,将按中华人民保险法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