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的期限最长不会超过三十年,具体是根据行业特点、所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需求、项目生命周期、投资回收期等综合因素确定的,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是由政府特别许可、授权形成的无形资产的特许收费权、特许广告经营权以及服务设施的特许经营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六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所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需求、项目生命周期、投资回收期等综合因素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 对于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项目)可以由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与特许经营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约定超过前款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