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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释义
    我国监督的主要内容是被监督对象的一切日常活动。
    我国的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检察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外部监督具体包括:
    1、权力机关的监督,即各级人大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
    2、政党的监督,包括执政党和其他民主党派(政协);
    3、司法监督,主要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4、社会公民的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错误的,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或者依法撤销、变更;
    (二)可以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指定管辖;
    (三)可以办理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
    (四)可以统一调用辖区的检察人员办理案件。
    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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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4: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