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同居属于重婚吗 |
释义 | 非法同居现在一般是指重婚。我国近几年已经将未婚同居的违法性质删除,故目前的非法同居主要指有配偶而重婚同居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就是法律意义上的重婚行为。 一、怎么样才算是重婚罪 重婚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2、有配偶者,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再与他人结婚,从而构成的重婚的情形; 3、有配偶者,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再与他人结婚,从而构成的重婚的情形; 4、其他构成事实婚姻的情形。 一、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二、下列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1、因遭受自然灾害外流,迫于生存而重婚的; 2、因配偶外出长期下落不明,迫于家庭生活困难又与他人结婚的; 3、被拐卖后再婚的; 4、因强迫、包办婚姻或者婚后受虐待外逃又与他人结婚的等。 二、女子婚内与他人同居并怀孕构成犯罪吗 女子婚内与他人同居怀孕的可能涉嫌重婚罪。 重婚罪认定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客体。侵犯的客体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这里的结婚包括登记结婚和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3、主体。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有配偶的一方隐瞒事实真相,使无配偶的一方受骗上当而与之结婚的,或自己虽没有婚姻关系,但明知他人已经结婚,仍与他人结婚的,都构成重婚。 如果女子婚内与他人同居怀孕,不满足上述重婚罪的构成要件的,就不构成犯罪。 三、小三怀孕可以起重婚罪吗 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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