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通常法院会判定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假如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生长健康,或八周岁以下的孩童清晰表达不肯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申述,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