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所有制的法律体现形式 |
释义 | 土地所有权有两种形式,分别如下: 1、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我国土地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即集体所有。农村集体土地指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农民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土地所有制是指在一定社会生产方式下,由国家确认的土地所有权归属的制度。土地所有制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制度的核心和基础。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土地所有制新型合作经济是一种与公共土地生产关系相适应的生产力组织形式及运作形态,其直接目的是创制农民增收所需的增值效益和公平分配的有效机制。土地所有制是有关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法律规定,它反映了是在土地所有权形成、交易等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制度性规定。 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对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有三条重要的限制: 1、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 2、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不得违反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3、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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