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
释义 | 一、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区别是什么 1、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如下: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是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部分所有权,后者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部分所权; (3)犯罪对象不同。前者只能是公款和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款物,后者不仅包括国有、集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挪用资金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挪用公款罪】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违法运用资金罪】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等; 3、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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