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车辆已被折价出售,投保人已不再持有该车,那么就不能再继续申请保险理赔。因为保险合同的有效性是建立在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或利益上的,若投保人已不再持有该车,那么保险合同就不再有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投保人切实享有保险标的物的保险利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标的物的确切范围和保险金额应当与投保人对该标的物的利益相一致。"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可以投保保险,但是,投保人应当是保险利益的合法所有人或者其他合法持有人。" 因此,如果车辆已被折价出售,投保人已不再持有该车,则不能再申请保险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