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最新逃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2、逃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3、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二、逃税多少可以构成犯罪 1、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应该立案追诉: (1)通过欺骗、隐瞒手段虚报或不报,逃避缴税,五万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或不接受行政处罚; (2)五年内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被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逃税,五万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