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怎样诉讼离婚程序 1、诉讼离婚程序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需要带什么相关证件 1、起诉方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2、户口本以及复印件; 3、结婚证; 4、民事起诉状; 5、夫妻共同财产权属证; 6、子女的出生证明和户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