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若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若对方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