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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发放相应证书并确认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规定,包括权利的定义、合同生效时的设立,以及登记机构发放证书和确认权利的义务。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规定,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发放证书并确认权利。土地承包期限有规定,需延长到30年。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有什么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如果办理了登记的,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
    在继承下土地承包权之后,作为继承的承包方,你可以享有下面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也相应地,你还要承担下面的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另外,在继承过后,你还需要关注剩余的承包时间,避免耽误农作业。而按规定,土地承包期限有以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也就是说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这里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集体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政策),不能理解为是承包制度30年不变。对承包期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年。
    结语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根据法律,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并可办理登记。登记机构应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认其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此外,继承土地承包权后,您将享有承包地的使用、收益和流转权利,同时也要履行保护土地农业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等义务。请注意土地承包期限以及延长规定,确保不耽误农作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四十三条 国家所有的农用地实行承包经营的,参照适用本编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八条 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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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0: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