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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育津贴能不能在丈夫单位报销呢
释义
    法律分析:可以的。根据生育保险政策规定,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生育保险期间计划内生育,且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生育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男性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⑵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2、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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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7:3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