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交诉状及相关材料,法院一般在七日内会立案受理。如果法院决定不受理,按民诉法规定,应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我国现施行立案登记制度,即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法律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法院对于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立案时,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等。民事起诉状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部分:(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院立案后,从立案到结案,如果适用普通程序,那么需要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如果案件需要公告送达法律文书,需要鉴定、评估等,时间会增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