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公司让法定代表人还公司欠钱? |
释义 | 法定代表人欠钱不能让公司还。公司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二者财产及债务不能混同。公司只对公司债务有偿还的责任。因此法定代表人所欠的债务,公司是没有义务偿还的。 但如果法定代表人在公司里有股份的话,是可以要求执行公司股份用于偿还债务。 一、公司法人必须占股吗 法人是具有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得为股东,不得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法人对一个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必须要有法定代表人,所以法定代表人不同于其他职位,不是自己申请的,更多的是任命的职位,因此公司法人辞职的难度加大。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董事长和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但经理不一定是股东。 二、法定代表人辞职后有没有责任 一般没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由公司财产承担,一般法人代表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但是法定代表人人有虚假出资行为的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相应权利,而同时根据不同情况也可能会承担不同责任,比如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吗 公司法人,公司本来就要对公司的全部债务负责,本身就是被执行人,不存在追加的问题。如果所说的法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则一般是不可以追加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的,因为法定代表人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除非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并且其存在虚假出资、抽头出资,或者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以及法定代表人对于公司欠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可以追加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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