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于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范围是:(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综上,一般结婚前赠与女方的嫁妆,其实属于婚前财产,如果女方的嫁妆没有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则作为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