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法停车告知单56条怎么处理 |
释义 | 违章停车五十六条不扣分,会进行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对于违法停车的,可以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违停告知单是车辆违反了停车管理相关规定但车主不在现场时被城管或交警贴在车窗上的违反规定告知单。违停告知单分成两种:第一种是白颜色的违法停车告知单。这种单子是城管、交警都会贴。第二种是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停车告知单,俗称黄单子,这种单子只有交警能贴。 违章停车第56条的处罚标准: 1、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2、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3、违章处理方法:达到交警部门后,把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交给工作人员,然后工作人员会核实罚款数额,是否扣分(违法停车不扣分),然后受理罚款申请,然后会给交费名称,接着去银行交费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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