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销工伤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需要提供七项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医疗费用、鉴定费原始发票以及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兼有民事赔偿的情况需提供民事赔偿裁决书或调解。 法律分析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需要材料: 1.《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核准)表》一份,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其复印件;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5.工伤医疗费用包括门诊(需提供原始的门诊病历、电脑发票、药费电脑小清单)和住院、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等费用(需提供出院记录、原始出院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总清单); 6.鉴定费原始发票; 7.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兼有民事赔偿的,应提供民事赔偿裁决书或调解。 拓展延伸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具体来说,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此外,还需要提供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结语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需要的材料有七项,包括《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核准)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医疗费用、鉴定费原始发票以及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兼有民事赔偿的,应提供民事赔偿裁决书或调解。以上材料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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