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诉业主委员会需向哪个部门报告? |
释义 |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业主委员会的不当决定,房地产管理部门有权撤销不当决定。业主应向区县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投诉。业主委员会必须依法设立,不得私自成立。如有私自设立情况,可向房管局报备。业主委员会的决定违法时,相关部门应责令改正或撤销,并通告全体业主。 法律分析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业主委员会,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过核实可以撤销业主委员会作出的不当决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投诉业委会最有效办法是: 1、可以去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2、可以去街道办事处进行投诉; 3、可以去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投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程序进行设立,不能私自进行设立,如果有私自设立业主委员会情况出现,可以向当地房管局部门进行报备,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要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也需要取得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业主委员会成立必须按照国家法定流程进行选举和成立,而不是少部分人自主可以成立的部门。 拓展延伸 投诉业主委员会的程序和要求:报告部门及相关流程 根据相关规定,投诉业主委员会的程序和要求是需要向当地房屋管理部门报告。在投诉之前,您可以先查阅本地的相关法规和规定,了解投诉的具体流程和要求。通常,您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材料,填写投诉表格或书面投诉信,并将其提交给房屋管理部门。部门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在整个投诉过程中,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意见和支持。请注意,不同地区的投诉程序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最好在投诉之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结语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有权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业主委员会,并要求撤销其不当决定。投诉业委会的有效途径包括向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投诉。根据相关法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如违反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的设立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需报备房管局部门,取得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在投诉前,请查阅当地法规,了解具体投诉流程和要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意见和支持。请注意,不同地区的投诉程序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第二十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