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机关举行行政许可听证活动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不得收取听证对象费用。行政机关举办听证活动时应当公开费用支出情况,严禁以听证费名义向听证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依据《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在作出一些重大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前,进行听证活动,以保障当事人尽可能地表达其诉求和进行申辩。行政机关举行行政许可听证活动的费用是由行政机关承担,不得向听证对象收取任何费用。这样的规定有助于保证行政机关公正、公平地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值得注意的是,行政机关在举行行政许可听证活动时,应当公开费用支出情况,避免违规收取听证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如果发现行政机关在举行听证活动时私自收取费用,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投诉和举报。 行政机关在举行行政许可听证活动时,是否可以要求当事人支付相关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行政机关在举行行政许可听证活动时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包括交通、住宿等费用。行政机关应当主动承担与听证活动相关的费用,并及时公开费用支出情况。 作为行政管理的重要环节,行政许可听证活动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行政机关在举行听证活动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向听证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应当及时公开费用支出情况,保障听证活动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三条 行政机关应当公开其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管理规则,依法公开行政许可项目、程序、期限、标准、收费依据和标准等有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