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复议时间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行政拘留复议时间规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当地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部门,如上一级公安局复议。 一、公安局投诉不公该打什么电话 可通过陈述事实、申辩,跟工作人员讲,也可依派出所给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一般为派出所所在的公安局的上一级公安局)或者当地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若是受害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二、交通事故如何申请复议?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当事人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三、治安拘留后该怎么办 治安拘留后,如果你对拘留决定不服,认为自己不该被治安拘留,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在律师指导下收集证据,向公安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对行政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上一级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其中,行政复议期限为收到处罚决定的六十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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