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调解协议的效力是否等同于判决书? |
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调解协议的效力与判决书不同,且行政诉讼调解协议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特殊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和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具有法律效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经过宣读,当庭发生法律效力。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调解决定,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调解协议的效力与判决书不同,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特殊性。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调解协议或者判决书来解决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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