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当得利是违法行为吗,其法定类型有哪些 |
释义 | 一、不当得利是违法行为吗 不当得利不是违法行为。 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 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如果拒绝返还不当得利则违法。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二、不当得利的法定类型 不当得利的法定类型有: 1.给付不当得利。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2.非给付不当得利。非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以外的事由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包括人的行为、自然事件以及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三、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 2.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 3.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 4.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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