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鉴定意见可以电话告知吗 -民事诉讼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不会电话告知,法院会通过书面方式将鉴定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鉴定书后,应当及时将副本送交当事人。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对于当事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鉴定人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或者补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