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票章的规范要求 |
释义 | 发票专用章尺寸规定: 一、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40×30 (mm); 二、边宽1mm; 三、中间为税号, 18位阿拉伯数字字高 3. 7mm,字宽 1. 3mm,18位阿拉伯数字总宽度26mm(字体为Arial); 四、税号上方环排中文文字高为 4. 2mm,环排角度(夹角)210-260度,字与边线内侧的距离0.5mm(字体为仿宋体); 五、税号下横排'发票专用章'文字字高 4. 6mm,字宽 3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字顶端距离4.2mm(字体为仿宋体); 六、发票专用章下横排号码字高 2. 2mm,字宽 1. 7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号码顶端距离10mm(字体为Arial),不需编号时可省去此横排号码。 一、新版定额发票样式 新版本的发票与旧版本的发票区别就在于监制章,旧版本增值税发票图片及新版本增值税发票图片。 新版本监制章,图形为椭圆形,长轴是3cm,短轴是2cm,边宽度是0.1cm,在外环中还有一个细细的红色线。 上环部位刻着“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中间位置刻着“国家税务总局”,下环部位刻着“xx省xx市税务局”。 二、发票专用章掉了怎么办 合同章丢失需要办理作废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携带营业执照和合同章编号到所在地的公安管理部门登记废止; 2.在市级以上媒体报刊上刊登作废说明; 3.登报作废后,携带登报作废的报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如法人委托经办人的再带好经办人身份证)、法人出具的委托书(需要法人签字)和股东会决议(所有股东签字)、公司章程,并带好印章持章证至刻企部门办理; 4.需要更改印章图形、字体的,需要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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