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虚假诉讼如何赔偿被告 |
释义 | 可以予以金钱赔偿。因为原告虚假诉讼会被判处刑罚,并处以罚金。所以对被告造成损害的应该赔偿,但是虚假诉讼并非被告方主观认识所决定的。所涉案件应当被法院判决认定为虚假诉讼并生效后,被告方才有权主张上述赔偿。 一、定金合同纠纷能不能反诉呢 定金合同在发生纠纷时,一方作为原告起诉到法院后,另一方作为被告如果认为原告的起诉请求或理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直接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即可。 但是,如果被告方还认为是实际是原告的原因造成违约并造成损失,则被告方可以提出反诉。 二、假欠条生效后怎么办 假欠条生效后可以找到证据,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原因、时间、地点、资金来源、交付方式、资金流向、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人民法院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应当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拘留。 三、虚假诉讼没有造成后果的怎么处理 虚假诉讼没有造成后果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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