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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认定前医疗费谁付怎么计算
释义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前医疗费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在认定工伤后再与工伤保险部门结算。
    一、工伤生活费能报销吗
    可以报销的。劳动者因工受伤的,医药费可以由受伤职工先行垫付,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垫付,法律法规只规定了工伤治疗的医药费、住院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但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先行垫付。
    二、工伤被开除没钱就等死
    劳动者因工受伤的,医药费可以由受伤职工先行垫付,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垫付,法律法规只规定了工伤治疗的医药费、住院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但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工伤发生后,以抢救为重。所以有这种情况肯定是不够刑事责任的。
    三、工伤了老板不愿赔偿
    工伤职工可以先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医疗费,之后再收集材料进行劳动仲裁。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工作的企业没有在规定的30日内替员工申请办理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应在一年内自己办理工伤认定,而收到相关材料的劳动行政部门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作出认定。用人单位否认员工的工伤的,应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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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1: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