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货车报废年限为10-15年。《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明确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方面,规定明确了轻货、大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但延缓年限最高不超过5年。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根据公安部第12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根据公安部第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对驾驶人记3分。 |